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期改革试点范围较第一期有所扩大,涉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上述省级检察院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1至2个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及其所辖基层院作为试点单位。
为推动企业刑事合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4月15日下午,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案例研究中心主办、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主题研讨会在我所会议室成功举办。我所主任田学军律师致欢迎词,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研讨会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杨开湘教授主持,特邀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李春阳检察官、湖南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陈夕林处长、文卫民副处长、蒋智平调研员、湖南师大法学院教授赵冠男、湖南省青海商会李志宏会长、湖南省内蒙古商会王延昭会长、株硬集团法务欧朝霞参加研讨会,中南大学法学院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涛、研究员魏旭兰、研究员蒋曦参与研讨,部分在所律师列席研讨会。
研讨会以“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的政策背景、现实意义和司法应对”为讨论主题。与会人员分别从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的法律政策背景、试点内容、试点范围、民营企业保护、刑事合规对企业发展的意义、试点工作的司法适用、合规试点不捕不诉法律适用的公平性、企业刑事合规建立的困难及路径、国企合规建设对民企刑事合规建设的借鉴意义等方面作了深度的讨论。
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旨在加大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更好落实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既给涉案企业以深刻警醒和教育,防范今后可能再发生违法犯罪,也给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样板和借鉴。
推动企业刑事合规建设,以此为契机可以提高企业治理能力,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南大学法学院案例研究中心合作,深化企业刑事合规研究,积极开展企业刑事合规法律服务,以资深刑事法律专家团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企业及企业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湖南大学法律硕士,长沙市优秀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服务、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先后为多家政府机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近百起,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获得客户及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现任:湖南省河南商会会长 、中南大学法学院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法律顾问、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员、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高级咨询顾问、中南大学长沙校友会副会长。
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南大学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执业以来,办理过数百件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近年来主攻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尤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有一定研究。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勤勉敬业,在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方面严于律己,在每一个案件中务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机敏的反应、娴熟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经验及优良的职业道德修养是魏律师充满自信的可靠资本,亦是获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好评的源泉。
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硕士,前资深检察官,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在检察院工作多年,主要在公诉部门担任公诉检察官,承办了大量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曾两次在湖南省初任法官培训的观摩庭审中作为公诉人出庭。后在反贪局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熟悉各类职务犯罪的调查、审讯、取证及纪委监察委案件调查实务。先后获得“公诉案件示范庭、优秀政法干警、最美新时代青年”等荣誉。从事律师工作之后,代理了一系列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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