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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至正,伦理求是,文以载道,德信为本”

资讯|中伦文德·长沙成功举办院所交流合作座谈活动

2021-11-16 来源:原创 浏览量:1411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律所与法学院校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互动交流,11月12日,中南大学法学院杨开湘教授、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党委书记黄红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王飞跃、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刘期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倪洪涛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肖峰副教授等一行到访中伦文德·长沙参观交流,律所管委会主任王涛、管委会副主任魏旭兰等热情接待,会议由王涛主任主持,宋鑫律师、王子怡律师参与了本次座谈会议。
    会上,王涛主任对于杨开湘教授等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律所概况,尤其对过往律所与法学院校的合作交流进行了重点介绍。他表示,中伦文德·长沙始终重视坚持探索培养人才机制,培养高素质法律应用型人才。律所先后与多个高等院校共建实习实践教学基地,致力于通过建设法律实践教育基地,为高校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以及法律实务、个人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分享。日后也将继续竭诚开展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法律实践教学,期待与更多高等院校更加紧密的合作,将培养人才作为双方的共同事业,共同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杨开湘教授提出,目前各地律所多元化发展,也有各自特色,利用院所合作模式,从社会责任、业务发展等角度,有利于推动律所发展。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成长型、综合化的律所,从长远角度来看,加强院所合作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

    黄红立教授提出,金融学专业与法学专业是息息相关,合作紧密的。院所合作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但在具体落实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可以积极探索院所合作模式,落到实处,加快对接合作具体方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早日与社会真正接轨。
王飞跃教授认为院所合作交流所产生的影响力是多方面的。首先,对于高校老师和律所来说,可以建立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目前社会热点、难点案件进行学理分析;其次,对学生来说,院所合作模式可以加强学生与律所之间的联系;再次,对于高校来说,专职律师到高校教授实践课程,有利于优化法学课程建设。
    刘期湘教授针对律所合作方式上提出几点意见。第一,专职律师兼职授课,利用个人实践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第二,成功经验交流分享,律师可分享个人办案经验,高校教师也可分享理论研究成果;第三,实务协同平台,利用高校资源平台,动态联络法院、检察院、政府法制部门等有关部门,创建实务协同平台。
    倪洪涛教授针对本次座谈会提出两种形式,一是“需”,即院所合作系目前必需发展的一种模式;二是“实”,即院所合作需要紧密交流。交流方式上有三点建议,第一是教育,即双师课堂;第二是人才培养;第三是精品案例探讨。
    肖峰副教授首先介绍了湘潭大学法学专业现状,他提出湘潭大学法学院作为一个体量较大的法学院,对于学生的未来就业、实务实践能力一直都很关注。目前,湘潭大学法学院已有实务讲堂,该讲堂主讲人由社会各界法律工作人员组成,定期宣讲,让学生在学习课堂理论的同时,也能了解实务经验。在院所合作的方式上肖峰教授希望学院、律所能够一起努力,双方通过实务研究,理论探讨能够定期出研究成果,促进双方合作。
    王涛主任对在场嘉宾再次表示感谢,就院所合作会安排专人进行对接,期待通过各方的努力,将院所合作新模式贯彻落到实处,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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