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下午,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业部2022年首场培训如期举行,主题为“刑事案件的质证思路及辩点挖掘”。
本次培训由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部副主任、前员额检察官王云辉律师担任主讲人,同时邀请到了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周彦律师、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曾杰律师作为与谈人,还有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刘任文律师,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谢德藤律师、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王欢律师等作为特邀嘉宾。
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涛律师、管委会副主任魏旭兰律师以及刑事法律事业部全体成员参加,刑事法律事业部谢静黎律师担任主持人。
王云辉律师从质证的概念入手,分别讲解了物证、书证、言辞证据、鉴定意见以及勘验、辨认笔录的质证要点:
王云辉律师以自身担任前员额检察官的经验深度剖析了公诉人与法官对待质证的看法,并提出“一个合格的阅卷过程,意味着质证意见的完成。一个合格的质证过程,意味着辩护意见的完成”。
王云辉律师以立案决定书、接报案登记表等书证的质证为例,讲解了物证、书证质证的五个要点。
王云辉通过举例的方式,详细讲解了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进行质证的五个要点,以及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质证的四个要点。
王云辉律师指出对于鉴定意见的质证应当围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八个点来进行,并以血液内乙醇鉴定以及毒品鉴定为例讲解了他的质证思路。
王云辉律师总结了勘验检查笔录质证三要点以及辨认笔录质证五要点,并重点讲述了两种笔录中见证人的违规问题。
周彦律师和曾杰律师都对王云辉律师的分享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结合了自己亲身办理的案件阐述了各自对于质证的理解和经验。
点评结束后,罗秋林律师与刘仁文律师与大家就笔录与录音录像的实质性差异、物证与书证的非法排除、物证的出示规则、公诉人的举证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王涛律师和魏旭兰律师对本次内训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业部2022年的内训方针就是“请进来、走出去”,通过互助、互动、互学,提升专业度和竞争力,以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内训结束后,各位嘉宾与团队成员进行了合照留念,本次培训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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