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新的社会变革和法治环境下,控辩关系正在从常态的单纯对抗向对抗与合作并存发展。杨开湘教授从刑事诉讼的历史开始,分控辩法定、控辩平等、控辩对抗、控辩协商四个部分,具体阐释了控辩关系的维度。 控辩法定,杨开湘教授指出,刑事诉讼中的控诉权和辩护权都来自宪法和法律规定;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防御国家控诉权的程序权利。 控辩平等是现代刑事诉讼原则。杨开湘教授认为,虽然在实践中主要因调查取证的资格与能力不平等导致控辩双方实际不平等,但我国法律也在不断完善,通过“制度砝码”,保障辩护方诉讼权利。控辩对抗是现代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中的“攻击”与“防御”关系。杨开湘教授在此部分,着重讲解了,控辩对抗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真相。控辩协商是刑事诉讼程序法定原则发展而来的新制度。杨开湘教授认为,认罪认罚制度带来诉讼模式由对抗向协作的转变。在讲座的最后,杨开湘教授提出了关于控辩关系的讨论与展望。
与谈环节中,两位与谈嘉宾首先都对杨开湘教授的精彩授课给予了高度评价。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刚重点从实务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从自身办理的案件出发,就控辩协商提出了自己的感悟,认为控辩是有立场的、刑事律师要在对抗中寻求协商的机会、注重协商的三个阶段。
(长沙)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涛从律师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作为刑辩律师,不仅要重视辩审查起诉阶段与控方的协商,更要小心应对审判阶段可能突发的状况。
与会嘉宾杨帆律师也在讲座的最后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提出了自己的关于控辩关系的见解,劝诫各位律师从业者,一定要紧抓重要的时间节点,尽早安排与当事人的会见。
参加人员纷纷表示本次讲座干货满满,受益良多,对“控辩关系”有了新的认知,能够有效地指导日常办案,并期待未来能再次组织类似的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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