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孙彦
作为本案承办律师,我与王涛律师共同援助代理的S某涉嫌容留卖淫一案,在当事人曾两次因涉黄被行政拘留、面临刑事追责的不利局面下,历经全程精细化辩护,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打破了“涉黄犯罪+有违法前科即必诉必判”的固有认知,以专业辩护守住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身陷困局,前路艰难
2024年3月6日,雷某某(已另案起诉)注册成立足浴店并实际控制经营,聘请S某负责店内日常管理。经营期间,S某协助雷某某容留7人在店内从事卖淫活动。更为棘手的是,S某曾于2024年5月、7月,先后因介绍卖淫、容留介绍卖淫被公安机关两次行政拘留,按照常规司法认知,涉黄犯罪叠加违法前科,当事人极大概率被提起公诉、面临刑事处罚,案件辩护难度极大。
01 黄金七日:紧急介入,精准破局
S某被刑事拘留第三天,我们正式接受委托介入案件。时间就是辩护的生命线,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逐字逐句核实案件细节、厘清当事人在店铺中的实际角色、固定其到案后的全部表现,以最快速度锁定“地位从属、情节较轻”这一核心辩护要点。
经过初步调查,梳理当事人工作职责、薪资模式、管理权限,同步撰写并提交专业取保候审法律意见,从事实、情节、人身危险性等维度全面论证取保的合理性。最终,办案机关在刑拘第八天(4月29日)依法对S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后续辩护工作打开关键突破口,这是我们对辩护节点精准把控的成果。
02 系统攻坚:深挖证据,筑牢辩护根基
取保候审仅是第一步,要实现不起诉,必须以扎实的调查取证和卷宗研判,彻底重构案件事实认定逻辑。我们预判本案若按常规流程,当事人将面临五年以内有期徒刑,绝不能让“违法前科”的标签掩盖案件核心事实。
通过调查店铺经营模式、股权结构、利润分配、决策流程,用客观证据证实S某仅为受聘管理人员,既非店铺出资人、控制人,也不参与经营决策与分红,仅提供辅助性日常管理工作,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同时,我们固定当事人到案后全程如实供述、无隐瞒、无翻供,积极配合侦查与审查起诉的全部证据,依法构成坦白;全程引导当事人真诚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展现其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的情节。
以证据为盾,构建起“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的完整辩护体系,让案件辩护有据可依、有理可辩。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历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机关认定:
S某的行为虽触犯《刑法》第359条容留卖淫罪规定,但犯罪情节轻微,结合从犯、坦白、认罪认罚三大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符合《刑法》第37条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不起诉的条件。最终,依法对S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免予刑事处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圆满收官。
03 办案手记:辩护的价值,藏在每一个细节里
这起案件的成功,不在于侥幸,而在于对每一个辩护节点的精准把控、对每一份证据的深挖细查、对每一个法律要点的极致运用。
面对“涉黄+前科”的不利局面,我们没有放弃,而是以专业能力打破惯性思维,以证据辩护替代口头抗辩,以细节攻坚赢得司法机关的认可。这不仅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体现,更印证了:刑事辩护的核心价值,就是在疑难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还原事实、争取公正,守住法律底线与合法权益。
中伦文德·长沙刑辩团队将继续秉持专业、尽责、极致的辩护理念,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深耕细作,用专业力量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刑事律师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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