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斌律师团队代理申请执行人L先生成功办结了一起“执行难”案件,获赠锦旗。
申请执行人L某与被执行人T公司、Y某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L某数十万元债权未能实现。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邓斌、邓敏律师接受L某委托后,代理该案执行程序。
代理律师认真分析债权债务形成过程,调取T公司工商内档,并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该公司银行账户流水,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申请追加T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代理方案。执行法院经听证,裁定追加T公司多名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各股东随后提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在历史股东C某、J公司、N公司、Z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双方围绕各历史股东是否已实缴出资、应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两个焦点展开举证、质证及辩论。股东方提交了转入T公司账户且备注为“出资款”的付款凭证,用以证明已履行出资义务。代理律师通过深入分析T公司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附件(债务一览表)、银行流水等证据,论证了各历史股东存在出资不实以及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公司债务的行为。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采信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裁定追加T公司多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最终,案件得以恢复执行,L某债权全部执行到位。
本案办理过程中,代理律师未因法院裁定执行“终本”而止步,亦未受债务人股东形式上的“出资款”备注所迷惑,而是主动开展穿透式调查,通过调取工商内档、申请调查令深挖银行流水,并系统剖析股权转让协议、债务清单等多重证据,构建了股东出资不实及借股权转让逃债的完整证据链与法律论证,最终赢得法院支持,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破解“执行难”案件中专业调查与诉讼策略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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